深圳發日本空運需要哪些手續?
從深圳發往日本空運需要以下手續:
托運前手續
準備托運文件:填寫貨物托運委托書,內容包括托運人、收貨人、始發站機場、目的地機場、要求的路線、供運輸用的聲明價值、供海關用的聲明價值、保險金額、處理事項、貨運單所附文件、實際毛重、運價類別、計費重量、費率、貨物的品名及數量、托運人簽字、日期等。
提供報關資料:一般需要提供箱單、發票、報關委托書等。如果貨物涉及特殊監管條件,還需提供相應的許可證、證明文件等,如出口許可證、檢驗檢疫證書等。
貨物交付手續
安排貨物入倉:可以選擇自行將貨物送至指定的倉庫或機場貨運站,也可以委托貨代公司安排提貨。貨代公司會對貨物進行稱重、測量和核對,確保與訂艙信息一致。
配合安檢:貨物在入倉后和裝機前都需要經過嚴格的安檢程序。安檢人員會檢查貨物是否符合航空運輸安全標準,是否存在違禁物品等。托運人需要確保貨物的包裝和內容符合相關規定,配合安檢人員的工作。
提單與費用手續
提單確認:托運人需確保提單內容準確無誤,包括貨物的描述、數量、重量、收貨人和發貨人信息等。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,也是運輸合同的證明。
費用結算:與航空公司或貨代公司結算運輸費用,包括基本運費、燃油附加費、保險費、清關費等。費用結算方式通常有現結和月結等,具體根據雙方約定執行。
目的港清關手續
提交清關文件:貨物到達日本目的港后,需要提交商業發票、裝箱單、提單等文件給日本海關進行清關。如果貨物需要繳納關稅和其他稅費,收貨人需要及時支付。
配合海關查驗:日本海關可能會對貨物進行查驗,以核實貨物的申報信息是否準確、貨物是否符合日本的進口規定等。收貨人或其代理需要配合海關的查驗工作,提供必要的協助和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