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將電池寄往日本,需符合國際運輸安全標準、日本進口法規及特定認證要求,具體標準及操作要點如下:
一、國際標準才能寄往日本國際運輸安全標準(核心要求)
UN38.3測試報告
電池必須通過聯合國《關于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第38.3節測試,證明其通過振動、沖擊、高溫等安全測試。
適用范圍:所有鋰離子電池、鋰金屬電池及含電池的產品。
MSDS(材料安全數據表)
提供電池化學成分、安全信息及應急處理措施,需翻譯成英文或日文。
關鍵內容:電池類型(鋰離子/鉛酸)、電壓、容量(Wh或Ah)、危險品標識。
包裝與標識規范
粘貼“鋰離子電池 UN3480”“9類危險品”標簽及“此面朝上”箭頭。
航空運輸需粘貼IATA鋰電池警示標簽(橙色背景,印有電池圖案及“CAUTION-LITHIUM BATTERIES”字樣)。
絕緣處理:每個電池需用絕緣材料(如絕緣袋、泡沫套)包裹電極,防止短路。
防震設計:使用緩沖材料(氣泡膜、珍珠棉)填充間隙,鋰離子電池需單獨隔離。
外箱要求:選用五層瓦楞紙箱(小型電池)或金屬包裝箱(大型動力電池),外層需防水。
標識粘貼:
運輸聲明與文件
填寫運輸聲明,明確電池類型、數量、鋰含量(鋰離子電池需標注Wh值),并聲明符合國際運輸規則(如IATA/IMDG)。
提供裝箱單,列明每箱電池數量、重量、尺寸及包裝方式(如UN箱、防爆包裝)。
二、國際標準才能寄往日本進口法規與認證要求
PSE認證
適用范圍:能量密度≥400Wh/L的二次電池(如鋰離子電池),但醫療設備、工業設備中固定安裝的電池除外。
認證依據:符合JIS C 8714標準(便攜式電子應用中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測試)。
標識要求:通過認證的產品需打上圓形PSE標識,否則禁止生產、進口或銷售。
進口許可
部分電池需提前向日本經濟產業省(METI)申請進口許可,尤其是高容量或特殊用途電池。
電池回收計劃聲明
鉛酸電池需提供回收處理方案,符合日本《電池回收法》。

三、國際標準才能寄往日本運輸方式與限制條件
航空運輸
鋰離子電池(UN3480)單個額定能量≤100Wh,單個包裹總額定能量≤100Wh(非危險品);100Wh-1000Wh需按“限制數量危險品”運輸,并提前向航空公司申報。
禁止單個包裹中鋰離子電池總能量超過1000Wh。
IATA/ICAO標準:
包裝要求:使用專用危險品包裝(UN 4G/Y07/S/2023),外箱加貼鋰電池標志及第9類危險品標簽。
海運運輸
IMDG Code:需使用符合UN標準的包裝,并遵守危險品申報流程。
限制條件:單箱限裝8個電芯,總重量需符合集裝箱承載標準。
快遞公司要求
DHL/FedEx/UPS:需提供UN38.3報告、MSDS等文件,部分公司要求電池電量低于30%。
EMS:僅接受設備內置電池(設備需關閉),部分郵政不接受純電池。
四、國際標準才能寄往日本合規操作建議
文件準備:提前準備商業發票(注明電池類型、功率、數量)、原產地證明、危險品申報單等文件。
包裝檢查:確保包裝符合國際運輸標識標準(如Class 9標志),并粘貼方向箭頭指示正確堆放方式。
渠道選擇:
緊急訂單:優先選擇DHL/FedEx,時效3-7天,但費用較高。
大批量貨物:選擇海運專線,時效25-55天,費用較低。
關稅與驗貨:根據電池價值及用途(商用/個人使用)計算關稅,保留稅單并按要求繳納費用,配合驗貨程序。